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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增進自閉症學童人際溝通與團體生活之能力,藉以提早適應學校生活,並提供家長經驗交流與分享之機會。
二、 對象:111學年度入學臺北市國小一年級新生,且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 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自閉症組鑑定通過者。
(二) 以入普通班就讀之自閉症學童為優先報名對象,報名以36名為上限,報名資料齊全且符合資格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後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