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9年度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生活小小事,談情感」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壹、計畫緣起
校園生活是涵育學生人際互動的重要場域,許多日常生活中的互動經驗,皆蘊含著豐富的情感教育元素,可供教師作為教學素材。教育局109年度推行情感教育融入生活實例課程,鼓勵教師透過校園生活案例的研討,引導學生以正向態度面對情感(親情、友情及愛情)互動關係,期待於現今社群軟體充斥的環境能學習運用正向及有效的方式抒發、表達及回應,建立性別平等的價值觀,造就友善學習環境。
貳、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109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推展實施計畫。
二、臺北市政府109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
三、臺北市政府第8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政策小組」109年度工作實施計畫。
参、目標
一、引領學生藉由日常生活事件的觀察,學習處理情感問題及表達的能力。
二、鼓勵教師設計情感教育融入閱讀之教學活動,培養學生的情感教育意識。
三、推動校園情感教育,建立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華江國民小學。
伍、計畫期程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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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畫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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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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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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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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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活小小事,談情感」案例
提供各年段可融入情感教育之生活實例,俾利後續教師增能研習及教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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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教國小資源中心及華江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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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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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生活小小事,談情感」課程設計工作坊
安排相關專家學者行以生活實例進行情感教育課程與教學增能之教師研習,並設計教案及學習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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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私立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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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教國小資源中心及重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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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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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事,談情感」徵件初賽
各校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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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私立國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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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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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事,談情感」徵件決賽
教育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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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私立國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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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江國小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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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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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事,談情感」成果發表會
教育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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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私立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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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教國小資源中心及重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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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比賽規則
一、主題與內容:由學生從提供的生活案例參考或自身生活事件自行選擇1則,根據案例內容描述為主軸,依據各年段的比賽項目與規則參賽,呈現與情感教育相關之省思內容。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109學年度)低、中、高年級在學學生。
三、參賽人數:各校低、中、高年級至少各推薦1件作品參賽,每校最多6件(低年級2件、中年級2件、高年級2件),每位學生限投稿1件,指導教師可同時指導多件作品。
四、比賽項目與規則:
(一)低年級:明信片宅急便
1.自行設計明信片,寫給一位生活事件中的人物,人物可從提供案例或個人生活經驗中自行選擇,例如:寫給愛對我取綽號的同學。
2.字數最少50字,一律使用黑色或藍色筆手寫,注音亦可。
3.請採用「200磅以上」紙質製作明信片正反兩面,底色不拘,詳細規格如「附件1」。
(二)中年級:畫說生活
1.以有情節發展的畫面呈現對某一生活事件的描述或案例情節改寫,素材可從提供的案例中自行選擇或從自身生活經驗發揮,可擇要某段描述/或場景/或全篇意旨加以延伸詮釋。有些事件在情感教育上值得仿傚,可透過六頁小書突顯、提倡;有些則需要思考批判,可透過六頁小書改編、批評。例如:感謝挺身為我主持正義的同學、如果再一次面對轉學這件事。
2.參賽者可選擇下列方式其中一組參加:
(1)四格漫畫組:一律使用圖畫紙八開(39× 27公分),紙張請以「橫式」創作,四格漫畫為限。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自由發揮,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限「平面創作」,請勿有立體設計。
(2)六頁小書組:一律使用圖四開(53×39公分)畫紙裁切摺疊成六頁書冊形式創作,以橫書、右翻之格式進行版面設計,並自行發揮創意設計封面及封底。紙張裁切與摺疊說明如「附件2」。作品的分頁、構圖及用色、創意及技巧,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自由發揮,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
(三)高年級:有話對您/你/妳說
1.從提供案例或個人生活經驗中選擇一位事件中的人物,有些人物的行動在情感教育上值得仿傚,有些則需要省思溝通,將你心裡的話透過文字與口語告訴他。例如:有話要對陪伴鼓勵我的老師說、有話想對過度關心我的媽媽說。
2.參賽者可選擇下列方式其中一組參加:
(1)作文組:在WORD檔打字輸入,新細明體12號字,含標點800字以內。電子檔存檔檔名為「OOO(學校聯絡箱號碼3碼)- OOO(作者姓名)」。
(2)影音組:直接面對鏡頭錄影,以口語表達想法,一鏡到底不剪接,影片長度限3分鐘以內,影像收音力求清晰。存檔檔名為「OOO(學校聯絡箱號碼3碼)- OOO(作者姓名)」。
柒、收件須知
一、校內初賽:各校得先自行辦理校內比賽,比賽辦法由各校自訂。各校低、中、高年級至少各推薦1件作品參與全市複賽,每校最多6件(低年級2件、中年級2件、高年級2件)。
二、全市複賽:
(一)作品報名收件時間:109年10月6日(星期二)至10月8日(星期四)下午4時。
(二)繳件資料請依下列排序整理:
1.
附件3作品標籤及參賽作品(高年級作文組請印紙本,影音組繳交電子檔即可)。。
2.
附件4報名總表。
3.
附件5指導老師作品版權聲明書。
4.
附件6學生法定代理人作品版權聲明書。
5. 高年級作品光碟(作文組及影音組均須繳交電子檔,每校高年級作品電子檔燒錄於1張光碟)。
(三)作品繳交注意事項:請依規定時間將上述作品紙本資料,以親送或郵寄(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送至臺北市華江國民小學 陳惠遙主任(校址:108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50巷42弄2號),註明「『生活小小事,談情感』~創意徵件比賽」收。
捌、評審標準及方式
一、邀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二、評審標準:
(一)主題性30%:符合情感教育的主題及精神。
(二)合理性20%:生活事例與回應合乎情理。
(三)完整性20%:作品形式及內容完整。
(四)創意性20%:作品創意呈現。
(五)其他10%:符號、技法與表達等。
三、評審時間: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10月29日(星期五)。
四、預計錄取件數:每組(低、中、高年級組)各錄取特優3件、優選6件及佳作9件;各組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者得從缺。
玖、獎勵
一、各組錄取優良作品獎勵方式如下
(一)低年級組:
1.
特優:獲獎學生頒發6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2.
優選:獲獎學生頒發4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3.
佳作:獲獎學生頒發2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中年級組:
1.
特優:獲獎學生頒發8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2.
優選:獲獎學生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3.
佳作:獲獎學生頒發3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高年級組:
1.
特優:獲獎學生頒發1,0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2.
優選:獲獎學生頒發8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3.
佳作:獲獎學生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另承辦業務相關人員,學校得依權責辦理,獎勵額度如下:
(一)特優:指導教師每人得敘小功乙次,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幀。業務承辦相關人員得敘嘉獎3次或至多3人。
(二)優選:指導教師每人得敘嘉獎兩次,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幀。業務承辦相關人員得敘嘉獎2次或至多2人。
(三)佳作:指導教師每人得敘嘉獎乙次,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幀。業務承辦相關人員得敘嘉獎乙次。
(四)入選:指導教師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幀。
三、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位,每件作品指導教師至多2位,以學校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教師)為限;若非校內指導教師則免填。指導教師與業務承辦單位人員,請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複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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